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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?”彭瑗眯了眯眼,看清教室内的身影,“你说的是那个白衬衫的吗?他叫何让,挺可惜的,一分之差错失保送机会,但也是我们重点栽培对象。”

“何让。”

祝遇晴重复了一遍名字,忽而就笑了:“有意思。”

教室门外挂着他们班学生的志愿表,祝遇晴借着走廊的灯光找到这个名字,指尖在“何让”两个字上来回摩挲,仿佛要挫皱:“拿的奖倒是挺多,上海交通大学……还挺谦虚。”

被南师附中重点培养的孩子都是走清北的料子,不客气的说,真叫他们掂量,可能清北外的学校入不了眼,当然只是可能情况,只是都强到这个地步,谁能没点傲气?

至少在祝遇晴心里,清北和华五到底不是一个水准。

她目光落回到低头写字的少年身上,前几天在fd的纠缠只是一时兴起,她没多少时间记住他,如今在白炽灯的照耀下,祝遇晴更觉得他身上有种一尘不染的干净。

其实用干净两个字并不准确。

这个年头,只要不是长的太丑,一件素净整洁的白衬衫和一件修身的蓝色长牛仔裤,再来双永不出错的运动鞋,哪个青春正盛的高中生也要来句干净,但何让就是不一样,他坐在同龄人中间都让她觉出独特。

他长得是很好看,眉清目秀,五官精致,但半点都不女气,相反,他眉骨高,眼窝深,唇珠丰满,气宇轩昂,但这不是他能被一眼拎出来的原因。

他有种说不出的气质,祝遇晴无法用语言形容,但让她再看一眼,再看一百眼,依然会被他的独特吸引。

或许是澄澈,或许是韧劲,或许是独属于敢闯能败的少年身上的朝气蓬勃,又或许是纯粹的天真又知世故却还固执己见的初心未改,总之,她在他身上看见憧憬和暖光。

这已经跟气质无关了,这是一个人的心性,他十八岁,二十八岁,叁十八岁,但凡心性不改,就永远有这样的吸引力。

大概几年后吧,那时候的社会已经翻出新的一面,网络上诞生出许多新奇的词语,其中有一个叫做少年感的,祝遇晴读到就想到了何让。

可惜这个时候,祝遇晴还不知道一个人能拥有少年感是件多难能可贵的事。

她现在想的是怎么样折断他。

像她这样的人渣,看人堕落,是最有趣的事了。

于是祝遇晴转头道:“小姑,借你办公室用一下……有摄像头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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